今天是 2021年10月21日 星期四 上午 07:54:18
為了行業自律,引導軟件產品按照軟件工程專業特點規范命名,請辦理軟件產品評估時,遵循以下規范:
1、軟件評估名稱應有三個部份組成:企業品牌 + 軟件產品的用途和功能 + 版本號
注:企業品牌可以是企業的‘商號’,或是經工商注冊登記的‘商標’號,使用商標的須提供商標注冊登記證明。
2、軟件產品名稱應以‘軟件’兩字結尾,如:****軟件 V1.0。非系統軟件不得以“系統”或“系統軟件”結尾;
注:系統軟件是指控制和協調計算機軟硬件資源的軟件。例如:“操作系統”、“中文處理系統”、“嵌入式操作系統”等。除此之外,均為“非系統軟件”。
3、一般不得以全外文命名;
4、軟件產品名稱不宜太長,一般在15個漢字內。
軟件產品評估命名規范
為了行業自律,引導軟件產品按照軟件工程專業特點規范命名,請辦理軟件產品評估時,遵循以下規范:
1、軟件評估名稱應有三個部份組成:企業品牌 + 軟件產品的用途和功能 + 版本號
注:企業品牌可以是企業的‘商號’,或是經工商注冊登記的‘商標’號,使用商標的須提供商標注冊登記證明。
2、軟件產品名稱應以‘軟件’兩字結尾,如:****軟件 V1.0。非系統軟件不得以“系統”或“系統軟件”結尾;
注:系統軟件是指控制和協調計算機軟硬件資源的軟件。例如:“操作系統”、“中文處理系統”、“嵌入式操作系統”等。除此之外,均為“非系統軟件”。
3、一般不得以全外文命名;
4、軟件產品名稱不宜太長,一般在15個漢字內。